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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护照失效后的紧急应对指南如下:
1. "确认护照失效原因": - 检查护照有效期,确认是否因为过期而失效。 - 如果是因为遗失、损坏或其他原因,需按照相应情况处理。
2. "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步骤":
- "联系使领馆": - 立即联系您所在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告知护照失效情况。 - 了解使领馆提供的紧急护照办理流程和时间。
- "准备相关材料": - 准备好您的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原件(如果还在手)或复印件。 - 准备一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符合使领馆要求的尺寸。
- "预约办理": - 根据使领馆的要求,预约办理紧急护照的时间。
- "前往使领馆": - 按照预约的时间前往使领馆,提交所需材料,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 "等待办理": - 等待使领馆审核材料,并领取新的紧急护照。
3. "非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步骤":
- "提前准备": - 如果时间允许,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
- "前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 前往您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了解护照换发或补发的具体流程。
- "提交举报 -
护照重新办理受理机关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办理条件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
申请材料
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点击下载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如申请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首页、资料页、变更页,集体户首页可为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四)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普通护照,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制作普通护照。
办理期限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收费标准
根据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规定,普通护照的收费标准为:
(1)首次申请 120元/本
(2)补、换发普通护照 12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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