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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是为了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减轻其就业压力,提高其就业竞争力而设立的一项政策。以下是关于日照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详解:
一、补贴范围
1.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 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3. 以下人员不在补贴范围内:
(1)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
(2)已享受过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的人员;
(3)在补贴申请之日前已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1. 对首次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 对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
三、申请指南
1.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向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 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3.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举报 -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范围及标准为:
1.择业期(毕业3年内,下同)到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给予5000元补贴。
2.择业期到我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400元社保(房租)补贴。
3.2020年7月22日以后,择业期到我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月给予800元补贴。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就业补贴。
4.对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引进的博士后,在站期间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科研经费,由单位同级财政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
5.对国家、省属驻日照高校引进的择业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通过申报认定的方式,每月由市级财政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
6.对国家、省属驻日照企业引进的,符合日照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专项和重点产业发展要求的择业期全日制博士、硕士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经认定,每月由企业在我市税收收入缴纳地同级财政分别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和500元社保(房租)补贴、2000元生活补贴和400元社保(房租)补贴、800元补贴。企业多地缴纳税费的,由企业税收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同级财政给予补贴。
7.自主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每月由所创办单位在我市税收收入缴纳地同级财政给予11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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